2010年6月14日

一位精神疾病者为我祈祷!

每周定期到离居住地方约30多公里的地区当义工。

这份来回汽油须RM10.00,还须约来回近110分钟的车程,义务了约有六年。

有时候很想放弃,干嘛嘛!有价值吗?完全是秘密进行的义务工作,除了熟悉者外,别人是不知道为何我总是出外数个小时(义务性质须3个小时在那处,车程近2个小时)。

换个更加有意义的不是更好,反正今年早有了打算,而且比常年的这份义务事来得更美好(兴趣)和实际(最佳练习处)。

但总是在要离去时,会有如超人般的事叫我难以下定决心离开。好比一天前;一位精神有问题的人就在谈话中为我祷告,她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她。可是他的祷告就是那么多真诚和单纯。

在一头的我,心中纳闷,该不该相信此人的祷告会蒙上帝的祝福?该不该与他一起显出真诚的接受?明显地对方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迹象,他的祷告可信度有多少?张开眼睛的我(对方要我一起闭上眼睛)尝试让自己清醒些;该不该相信一个精神病者的祷告?也尝试地分析和探索其祷告的内容,一点都没能感应啊!其祷告内容勉强只是显示其‘处境’吧了呀!


大约5分钟后,我还是选择相信此人的心志,与她一起说阿门,因她的确是在为‘对方’祈祷,他的确是开声的祈祷,是为一个不认识的人祷告,而且还是一个非信徒(因不能表明自己的个人身份,没对他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我称赞她很用心祈祷,问他是谁教她祷告,他却很虚心的说,“我其实不打会祷告的”。声音传来是非常开心和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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