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

等了40个1分钟

昨天,希望能赶着在十点前抵达一处重要‘机关’,因当局说,不然将‘potong’ 。多可怕的交代!

但我迟到了10分钟;其中的5分钟须找泊车位(该座建筑是设在大路旁,没有残障人士的泊车位,对了忘记交代,我是到福利部也)、上数个的梯级和询问该处的时间(不同部门)。

见到了昨天那位‘恐吓’管员,他带我到一处并要我等候他1分钟。当时间已经是30分钟时,找他在提起时,他说你刚才也是迟到了,不是吗?

我说是,没错,刚才我的确是迟到了10分钟。他要我再等他一分钟,不然要他如何做?赶走之前的那个人?他也提醒我说,若不等,他不能帮我的(言之下我是必须等的,没法子)。

我说,先生:“不是我们都须互相帮忙的吗?” 他看着我,说好,再等我1分钟?

结果,我总共等了他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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