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

我与战利品,之二

一、残障轮椅兵乓赛

2006年,残障人士运动会在吉隆坡举行,所有的运动员都住宿在UPM宿舍内。

由于,对李教练的偏心感不满外,也害怕室内的游泳池的极冷温度(18-22度)
全国残障人士运动会在吉隆坡举行,住宿在UPM,而不选游泳改而选了参加兵乓赛。

第一次与霹雳州的队员(霹雳州获得兵乓队的冠军),在女子团队中获得金牌,在公开和个人级别中获得银牌。

二、游泳赛会

2007年的全国运动会在关丹,所有的游泳参赛者被安排住人马来亚酒店。这次选回参加游泳是因李教练他比兵乓队的队员较早邀我加入游泳队之故,而且听说是室外的泳池。

这次他又帮我们决定选赛50和100米的蛙式及50和100米的自由式。老天!我们两个(肢体残障者)都不会自由式的,他却要我们以蛙式当着是自由式来竞赛。结果,他又造成那名学员当场在赛会中闹情绪而出丑(领队和管池者个个脸黑黑,数说他的不是),很不好受。而我,为了给这名临阵退缩的学员立下好的榜样,虽然不是很满意(才游玩50米未获得足够休息就马上要为准备又轮到我游百米了)但还是完成四个项目,当然也领取了四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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