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

我与战利品,之三

2008年运动会又回到吉隆坡举办,同样是住宿在UPM校舍内(这次我们有了上一次被蚊子叮的阴影,我们准备了蚊香、锁头、洗衣粉、衣架)我又选择了比赛兵乓,这次在一一名队员的护航下,我领取了一面金牌。

对方心有不甘(因为她是国家兵乓队的队员)在午餐和晚餐中,她都与友人用激将法,希望扰乱我隔天的参赛心情,同时她也找她同是国家队的队员购买新的有粒胶皮(后来她自己提起这事)。这次,她的确赢了,但我与她在21时,赢了她一圈,也吓得她流冷汗的了(我拿这金牌也不好。因在国家队中她是敢说者,且国家队中存有种族主义。若有她在,日后我要进入国家队就比较有好处)!

2009年因为‘308’换州政府事故,没有派代表出赛。2010年,虽然说有参赛,但只允许数队而已(游泳是其中一队),而至于兵乓队?没份。我也因为有议会务必参与,而无法参加游泳赛(已经报了名)。据那位掌管州的TUAN Haji的说辞,11月在马六甲举办的全国运动会能不能参赛还是一个未知数,他竟然说:“因为政府没钱,得慢慢用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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